
动点科技最新消息,香港证监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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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新闻稿,再次提示出资者,当与加密钱银生意所进行生意及对初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简称ICO)作出出资时,应防备傍边的潜在危险。香港证监会于2017年9月5日宣布有关ICO的声明后,针对多家加密钱银生意所及一些ICO发行人采纳了监管举动。香港证监会还表明,以每日成交量计算,有多家坐落香港或与香港有联络的加密钱银生意所均名列全球首20位。
香港证监会新闻稿如下(原文为繁体字):
证券及期货业务督查委员会(证监会)再次提示出资者,当与加密钱银生意所进行生意及对初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s,简称ICO)作出出资时,应防备傍边的潜在危险。证监会于2017年9月5日宣布有关ICO的声明后,针对多家加密钱银生意所及一些ICO发行人采纳了监管举动。
证监会先后致函七家坐落香港或与香港有连系的加密钱银生意所,正告它们不应在未领有车牌的情况下生意归于“证券”(界说见《证券及期货法令》)的加密钱银。
这些加密钱银生意所大部分已承认并无就有关加密钱银供给生意服务,或已即时采纳纠正办法(包含从生意平台将有关加密钱银下架)。证监会在恰当的情况下,特别对无视《证券及期货法令》相关条文的加密钱银生意所和重犯者,可能会采纳进一步举动。